12月30日消息,国家版权局今天下午召开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新闻通气会,会议公布2013年剑网行动十大案件,百度、快播侵犯著作权案居首。
国家版权局接到优酷、乐视、搜狐、腾讯等公司的举报后,11月19日对百度和快播涉嫌通过播放器软件传播侵权视频作品进行立案调查,调查表明,百度公司和快播公司通过其运营的播放器软件,向公众提供定向搜索、定向链接服务、直接定向搜索、链接到大量盗版网站,具有一定主观过错,已构成侵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且同时损害公共利益。
12月27日,国家版权局分别对百度公司和快播公司做出责令停止侵权行动,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剑网行动”新闻通气会30日在国家版权局举行,会议通报了2013年“剑网行动”查处的十大案件。
今年是2005年开展“剑网行动”以来第九次专项行动。今年6月25日,国家版权局联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启动2013年“剑网行动”。
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围绕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以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重点产品,结合本地特点与核心工作,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国家版权局公布的2013年“剑网行动”十大案件如下:
1.百度公司、快播公司侵权著作权案
2.北京“思路网”盗版数字高清作品案
3.上海王某等利用互联网销售侵权盗版ISO标准案
4.江苏国泰新点软件被侵犯著作权案
5.北京“阳光教育”网店销售盗版少儿出版物案
6.浙江“爆米花”网传播侵权影视作品案
7.江苏扬州“动漫屋”传播盗版漫画案
8.安徽“音扑网”侵犯著作权案
9.山东康某等侵犯“热血传奇”网络游戏案
10.上海某音乐移动软件侵犯著作权案
2013年,国家版权局进一步改进对网站的版权监管工作,扩大了版权监管工作领域,纳入版权重点监管的网站达到25家;同时启动了重点视听作品版权监管预警保护,完善了有关工作程序,强化了有关工作措施;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传播作品版权监管工作的意见》,互联网版权重点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巡视员段玉萍表示,下一步国家版权局将联合公安、工信和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从“公布首批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名单”、“公示影视作品授权信息库”、“推动音乐视频作品版权重点监管工作”、“强化版权重点监管工作措施”、“打击侵权盗版行动恶劣的网站”五个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